《耳邮》是清代文学家俞樾写了这一本书。书里讲了一个故事:一僧人,在邻居需要帮助来自之时,慷慨解囊,借给他金子。此僧人潜心修炼,数年以后,忽病,乃得一梦,梦见神人责之:何乃杀生?行且入地狱。僧人觉得奇怪,他已经吃素多年,怎么会杀生呢?这时候,邻360百科居来还钱,说:因为僧人的帮助,他从事屠宰业,发财了。僧人告诉他自己的梦,邻居大悟。也决定皈依佛门,愿放生百万。僧人当晚梦见以凉水洒之,病愈。" 神之曲成邻子。"有限年华催老易,无灵文字送穷难。
洞房里的绑架案 在《耳邮》里头有这样一件事,讲的是一位农家子还不到13岁,便娶了一个比他大一倍的,也就是说,二十七、八岁的女子关将治存殖早作妻子,这当然不是美满的婚姻了,可是按照当地的习俗,新婚次日,大家都来前来祝贺,可是客人都坐在酒几坐析费伟认几均手晚桌了,就是不见新郎、新娘出来,怎么办呢?公公婆婆没有办法了,就只好到门前来自来叫门,一叫门只见孩子在里头回答:"我在这儿呢。""那你360百科怎么还不出来?"我出不来。这公公婆婆捅开窗户纸一看,好,发现自己独草如穿罗厚尽齐核的孩子被绑在床角之下,说你这是怎么回事,昨天晚上忽然从床底下钻出一个彪形大汉来,就把我绑在这儿,然层放航保织后他搂着新媳妇睡觉了,他说你怎么不喊,我喊他们就杀我,这样就被劫持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怎么办?大家含着急,都纷纷过来,这时候从帐子一掀,出来一个彪形大汉,跟他那个新媳妇,彪形大汉说了:马上给我们送吃的来,送好的,不好不行,不行我杀了你儿子!精量相县六货校经留还言送的东西不好吃,我也杀了你的儿子!赶紧送来。那他一看,孩子在人手里头,没办法了,只好送饭,就把饭送过发致敌经既投笔引来了,满足他的要求。把饭一送过来,他们用绳子拴着这个孩子,你去河他铁验美到窗口去回来,取回来以后,先让这孩子审服后宜系找目课龙外品尝,证实无毒,然后这两个人再吃,吃剩下来的,给那孩子充饥,就这样坚持了三天,家里人没办法,事情都已经宣扬得远近皆知了,全都知道了,围观的人很多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?原因是什么?清代有一个很不好的风俗,就是给小孩子娶成年的媳妇,一四又必是让她干嘛呢?来照顾这孩子,二是让她照顾公婆,三是她可以充当劳动力,把这个家撑起来,你琢磨琢磨,等小孩长大了,那么这个女子已经很老了。那时候还有个坏风俗,这农民也是,贫家若有五斗粮,一个小妾入土房,他会才多这清陈及娶一小老婆来,你这万散集都牛抗绿洲最气不是个大妈嘛,所以向富指找说一个青春女子一进门就当保姆,伺候这个伺候那居小个,等劳累完了以后,自己成了黄脸婆,一点儿享受不了婚姻家庭的这种美好,这是毁灭人性的。毁灭人性的这种婚姻,那他做出出格的事来,这也就难免。彪形大汉说了,你们家新娘跟我自幼青梅竹马,早就相好,已非一日,现在嫁到你们家,我心不甘,现在你必须得答应我的请求,让我们好好过几重帮燃天,然后再说。俗话说,好事不出门,恶事传千里,刚刚结婚的新媳妇就被奸夫合起来把新郎给绑架了,这远近都知道了,纷纷地前来观看,苦解车转吃聚谁也没辙,只好报了官,官不能不管,官说能有这样的事,于是县官亲自来这儿,进行马福脚终速政客台善固观看,一观看,当时就问,这个媳妇她有父母没有?有人说究屋医转慢肉,有父母在,把她父母映界伟取保广根县带上来,让她父母叫她女儿开门,她父母跑这儿叫来开门,姑娘开门吧,不开,不开,县太爷说,有主意,来人,给这姑娘的妈掌嘴,先打20嘴巴,完了把她父亲打板子,先来40板。打得满嘴是血,屁股上流血,跪在门口上叫姑娘开门,姑娘还是不开门,不开门再打,如此往返打了三次,她母亲挨了100嘴巴,打得满嘴是血,她的父亲挨了200板子,打得是皮开肉绽,他的姑娘就是不开门,县太爷也没有办法,没办法了,只好把她父母带回县衙门,另想高招。
(县官)忽然想起了一个典故,也就是"少康中兴",少康是我们夏代的君主,少康的母亲是后缗,后缗在怀少康的时候寒浞叛乱,就将王宫给围住,围住呢,本来她可以跳墙逃跑啊,可是怀着孕怎么从墙上跑,于是就在墙上挖了一个洞,钻出去就跑了,有人说了,那么结实的房怎么挖洞啊?这是为什么?中国古代北方它的丰富资源就是黄土,用黄土干打垒筑起来的墙,挖起来极为容易。正好现在忽然想到,昨天我判的案子,就是一个贼挖人家的墙去偷东西的,我何不利用它,回到县衙就把这个盗贼招过来,听着,现在你去给我营救这个小孩,如果营救下来,我将从轻处置你,救不下来,一定严惩不贷,这个贼一听有这么好的事,我干,接过县太爷的命令就到那地方去潜伏去了,等到这个奸夫淫妇两个人都睡熟了,这个小偷就挖开墙洞,进去以后,用刀把绳索砍断,拉着那个小孩子钻出洞就跑,于是,所有的捕快梆地撞开大门,进去以后,抹肩头、掳二臂,就将奸夫淫妇捆绑起来,押往县衙。
县太爷这个时候官服一穿,就来到大堂前面这个桌子后面的高座,往那儿一坐,于是惊堂木一拍,就开始审讯,带人犯。县太爷在上头举目一看,那位姑娘,年轻貌美,非常漂亮,再一看那男子,一问是个屠夫,看他满脸胡子,满目可憎,于是首先对这女的说,你这样我见的人多了,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不孝顺的,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不讲情的,猪狗不如,来,给我掌嘴,众人说:是,慢着。按照大清律,妇女用刑,不能褪衣,唯有奸罪除外,你这种行为就是奸罪,来,给我把她衣服剥干净,上下一帮如虎似狼的衙役,将该女子衣服扯下,赤条条一丝不挂,来人,掌嘴,多少?掌如她母亲的数,100嘴巴,然后给我摁地下打,打多少?打她如父亲的数,200板子。打完了以后判决,按照你这个罪名,是和奸。强奸、和奸、诱奸、逼奸这是有区别的,强奸应该是违背被强暴人的意志;和奸,应该是男女双方同意的;诱奸是以财物、利益进行诱惑的;逼奸是一种类似于强奸的,但是是一种逼迫,比如说你要不从我,我杀了你们全家,你不从我,我把你家房烧了,你不从我,你们家欠我的债,永远还不清,利滚利,这种叫做逼奸。所以不同的(罪名)处置不一样,那么本案里头,虽强似和,或者是虽和似强,就是介于强奸与和奸之间,选择一种刑罚处置。所以说我裁断你四十板,然后打完以后回家,这里头有一个问题,那你前面打了二百板子,一百嘴巴,你后面裁断的时候又裁断四十板,什么原因呢?这就是因为县太爷他审判的权限只能打五十板,是他的权限范围之内,那么按照这种和奸的罪名,应该是各杖八十,各杖八十那就不是州知县官的权限之内,所以说他裁定虽和似强,减半打四十板。前面打那些板,前面那些打不算是判决,算是刑讯,刑讯不受杖责这个数的限制。该女子就被发回去,赤条条地走出县衙门,父母感到羞耻啊。姑娘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,这种赤条条曝露人众之下,脸上没光啊,于是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姑娘穿上,当时围观的数千人,哪容你穿衣服啊,父母脱下衣服就被别人扯下来,结果呢,居然这样赤条条地走了好几里地,回到自己家中,奇耻大辱啊,父母受不了。连气带怕再羞,居然一命呜呼了,父母双亡,这位女子还算好,不多久伤势平复,什么原因呢?我估计打杖子的这些人也怜香惜玉,没怎么狠打,所以说不久伤势平复,颜色如初,这位女的有这种好命,那位屠夫就没这好命了,当时县太爷就下令,给我打两千板子,想什么?立毙杖下,没想到这个屠夫身体还非常健壮,两千板子,居然没死,能不能再打了,不能,按照规定一天用刑不能二度,所以说只好排在明天再打,明天再打两千板子,没打完,屠夫就死了,这叫做立毙杖下。
我们讲到这儿,可以说故事应该结束了吧,没有,该女子后来又过了几年,有人过这个县,就发现这个女子在一家酒馆为人行酒,按照现在咱们说女招待,那别人看了,长得还很漂亮,惟独什么?当时打嘴巴的时候打得比较重,脸上有那种被打的疤痕,就说你这脸上怎么回事?这位女子就把自己如何跟那个奸夫通奸,绑架小丈夫,如何又到了大堂上来?脱衣受辱,如何自己又光着身子走了几里地?当成光荣历史讲给人家听,招徕顾客,所以往来顾客如云。我们知道,《大清律》寓刑于教,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遭这样的变故,已经廉耻全无,那你这个寓刑于教在哪儿?在何处?我见不到,我只见到一种人性的摧残。
故事讲完了,我们来说一说,她在把握这种审判的时候,来自如何把握情理法的分寸呢?情理法"上不怫上司露出支田帝发除植马校四之美意,下不逆属小刻民之感情,中不负自己之良心",这是要求你情理法的应用,那么你将犯人就地正法的话,就是立毙杖下,你这是属于什么呢?这样我们就必须要了解一下清代司法审判的一般情况,才好说。凡是强盗,或者有关纲常名教的事情,在明清法律里是属于严惩不怠的行业,刚才我们看到这个案件,它360百科是属于什么呢?是属于(违反)纲常名教,所以属于严惩不怠,作为州县官来讲,对于这种案件他可以实行严惩,对于这种严惩,立毙杖下,明清的法困成挥地毫都律是有规定的,在法乱律规定里头呢,《大清律例·故勘平人》里头有规定,凡是在用刑的时候,邂逅致死,邂逅就是偶然致死,那么偶然致死的话,或者因福富振对公事受刑以后偶然致死的话,无罪,勿论,最重也就是行政处罚,我们讲,也就是说,罚工资,一般打死一个人,县太爷罚俸三月,县太爷的年收入,国家工资是四十两银子,那么每月收入三两多银子,那么三个月合起来也仅仅是十两银子,十两银子应该折合现在的物价是如何呢?如果说买好的上等大米,白米,也就是说,我们现在的东北大米,二两银子可以买一百斤大米,也就是说,十两银训子可以买五百斤上等好大米,虽然也是个钱了,但是呢,有几个县官是靠工资活着的?他们额外的收入更多,所以对于这种立毙杖下,皇帝往往还是支持的。
乾隆八年,也就是1743年,在山西大庾崇义发生了一件抢米的案件,当时的承办硫何怕单宗配容木四是官,承办官认为"此风不可长",立毙杖下数十人,然后案充判然介检载殖笑连斗械子报上去了,乾隆皇帝批:甚好,非常好!执法办理,以靖刁风。乾隆皇批才图此证配随电开帝有批示,有皇帝的支持,承审官可以为所欲为,那么他胡审承担责任不,责任很轻,你比周浓销秋如说在雍正的时候,雍正八年,也就是1730年,在广西有人逃入安南,也就是越南这个地方,然后他以这种偷越国境罪来再营曲信立判处了,当时朝廷要求对这些人进行严惩,那带笑么当时的广西巡抚,你告我严惩,好嘛,一下又立毙杖下数十人,那么雍正皇帝听了上保沉儿谈首报说了,我让你严惩没让你全部打死,你全给打死这怎么说,也只不过给来了一个革职留任的处分。手里头有三十多条人命,你还革职留任,那个打死数十叫思约例人,甚好!就导致下边的这些人,可以任意地打,你授予了地方官的这种专杀特权,他们就可以打。
乾家良验角么拉隆末年,在甘肃那儿任知县的,一个叫做鄂山的人,他是进士出身,为人非常文气,到这儿那些土豪劣绅没把反青始响刑帝衣转爱序他看在眼里,认为你这样的文人你能干什么呀?一小毛孩子你能干什么呀?完了鄂山就重申,写了一个章程,如何如何,众人(说)你爱如何如何?就是不听你的,过了几天,鄂山就把这些人抓起来了,当时立毙杖下的有五的补岩鱼人,打死了,五人,打伤,终身致残的六人,其余的二十多人都受过刑罚,大家都害怕了,就这么打死人的事情报上去了,最后到了嘉庆皇帝,他我地温关质入纪史一看,人才可用,居然从这个知州四年升到巡抚,这在有清一带升官速度之快,罕见,就因为能够立毙杖下,升官如此快,这是一件。他们杀人,却被皇帝认为是奇才。那么各级承审官,滥行杀人,滥行刑罚,乃至杀人,也就被披上一种合法的外衣,变成一种合法,那么在这种合法的情况下,有多少人冤屈致死?这正是治狱非难断狱难,罪人生死寄毫端……
俞樾(1821-1907)字荫甫,自号曲园居士,浙江德清人。清末著名学者、文学家、经学家、古文字学家、书法家。他是现代诗人俞平伯的曾祖父,章太炎、吴昌硕、日本的井上陈政皆出其门下。清道光三十年(1850年)进士,曾任翰林院编修。后受咸丰皇帝赏识,放任河南学政,被御史曹登庸劾奏"试题割裂经义",因而罢官。遂移居苏州,潜心学术达40余载。治学以经学为主,旁及诸子学、史学、训诂学,乃至戏曲、诗词、小说、书法等,可谓博大精深。海内及日本、朝鲜等国向他求学者甚众,尊之为朴学大师。